每個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以及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如有)的樓面面積是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8條計算得出的。其他指明項目的面積(不計算入實用面積),是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附表2第2部計算得出的。上述以平方呎顯示之面積,均以1平方米=10.764平方呎換算並以四捨五入至整數平方呎之方法計算得出,與以平方米表述之面積可能有些微差異。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有關住宅物業的樓面平面圖,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 請注意,本廣告/宣傳資料並無列出每個住宅物業的所有其他指明項目(如有)的面積。有關每個住宅物業的其他指明項目(如有)的面積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 每幢獨立屋地下、一樓及二樓之層與層之間的高度可達4.5米。層與層之間的高度指該樓層之石屎地台面與上層石屎地台面之高度距離。部分住宅物業內之部分天花或有跌級樓板,用以安裝上層之機電設備或配合上層之結構、建築設計及/或裝修設計上的需要。部分住宅物業內或設有假陣或假天花用以安裝空調喉管及/或其他機電設備。住宅物業的實際天花高度或會因應建成後的情況而有所不同。有關詳情,請參閱售樓處供免費查閱的核准建築圖則或向賣方查詢詳情。

